滴道区滴道河乡同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承风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5年至2018年,李承风在未取得审批手续、未经村委会议表决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将集体所有的坑塘改建成蓄水池,私栽果树。2021年,未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私自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按照每月0.8万元租金的约定将钩机出租他人,至今未收取租金。2022年5月,李承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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